2008年6月1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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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受非法贿赂 交给妻子保管
朱乔夫 陈文

  本报讯  身为领导干部,利用建设规划局局长职务之便,在承包工程和处理企业违章建筑处罚上大肆收受他人财物近24万。近日,许万炼被三门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,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。
  今年55岁的许万炼,系天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原法工委主任,2001至2006年担任天台建设规划局局长。2003年7月,房地产开发商陈某为感谢许万炼在其开发项目上的关照,送给许人民币50000元。2004年农历年底,许再次收受开发商送的人民币、白金项链等款物。同时法院还查明,许在对企业新厂选址和违章建筑处罚上大肆“帮忙”,并收受贿赂。有意思的是,许万炼收受的所有贿赂均交给妻子保管。